青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待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
 

    一、办公接待

    1、对外来办事人员首先应使用“请进”、“您好”等礼貌用语,在问明来意后,对确找本部门有事的应热情接待;如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告之其它部门确切的位置;如有关部门人员外出,外来人员请代为转答的,应代为接待。

    2、接待时要态度和蔼,热情礼貌,解答清楚,重要问题做好记录,认真处理,对拿不准的或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批示办理。

    二、电话接待

    1、接电话

    ⑴接电话时必须使用“监督所,请讲”等文明礼貌的用语。

    ⑵回答问题要清楚,语气要亲切,必要的(电话通知、请示、举报等)要记录,对拿不准的或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批示处理。

    ⑶在结束通话时要使用“谢谢”、“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

    2、打电话

    ⑴询问事情要清楚,对对方的回答必要的要做好记录。

    ⑵接、打电话要简明,不使用办公电话闲聊。

    三、接待(含受理、收费、查询)

    1、对外来办理受理、交费、查询等事项的人员应首先使用礼貌用语。

    2、在问明或听清来意后,对确属本窗口管辖事宜,即应予接待,不推诿,对不属本窗口的应说明,并告知办理此事窗口的确切位置。

    3、接待时态度和蔼,热情礼貌,解答全面、清楚、准确,对拿不准的或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按领导批示办理。

    4、交接文件、表格、钱物应当面点清。

    5、对持有效证件查询的办事人员,应予以接待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6、须出证的,由有关科室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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