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政务告知书
 

为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保障您(单位)的合法权益,特公开告知下列内容:

1) 在接受检查时,您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监督证;

2) 执法人员采样的,您有权索取采样凭证;

3) 执法人员采样后,您有权在规定时间内了解检测结果;

4) 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您可按检验报告中的规定申请复检;

5) 执法人员采取封存措施的,您有权索取封存凭证;

6) 执法人员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您有权索取证据保全凭证;

7) 如执法人员与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您有权要求回避;

8)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您有权获知有关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罚内容,并享有陈述和申辩或听证的权利;

9) 对行政强制措施(如封存)及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您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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