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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凝聚力工程建设与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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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力工程建设如何深化,特别是开展10年后如何深化,是一个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进行新的探索、思考的大课题。本文谈三点认识:
1、凝聚力工程建设与党内民主建设的关系。
2、加强和创新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凝聚力工程建设的深化。
3、自觉确立党员(党员干部)在民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党员干部)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的活力。
一、凝聚力工程建设与党内民主建设的关系
搞好凝聚力工程建设最重要、最直接的组织载体是什么?10年的实践和成效反复证明,是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党组织有了内聚力,才有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外聚力,也就是说党组织凝聚了党员,有了党内的自身凝聚力,才能通过党组织和党员辐射群众、辐射社会,凝聚群众、凝聚社会,达到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凝聚力目标。那么,党自身的凝聚力、党的内聚力来自何方?历史上,我党在夺取政权时期有着极强的凝聚力,那种历史条件下的凝聚力:(1)源于反对并决心消除不公平、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制度,追求光明美好的未来社会,为谋取劳苦大众的翻身解放;(2)源于外部敌人异常残酷的镇压、迫害;(3)源于党内组织、党员、干部之间的共同理想、忠诚、平等友爱,同志称呼可谓其集中反映。
今天,由于两个重大转变,从领导人民为夺取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党内凝聚力的条件发生了变化。即是说,当年造成党的自身凝聚力的历史条件发生了变化。因此,正如《共产党宣言》中说的,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的转移而转移,需要对现阶段党内凝聚力的条件作科学的分析,整合和创造新的条件,以增强党内自身凝聚力。 从我党执政以来五十多年的实践与经验教训来看,也包括借鉴国外执政党的历史经验教训,我党内聚力的动力(压力)条件主要是三个:
一是党内民主。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现代社会的产物,中国共产党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主导力量。领导民主政治建设的党,自身应当是民主的,这是共产党本身特征决定的,也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体现。我们党是有共同政治意愿的人们自愿组成的政治组织,只有共同决策、共同实施、共同奋斗,党内一切事务由党员、党组织共同决策作主,党内民主存在,才具有自身凝聚力,才有可能使其目标、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
由此可见,党内民主不是一种抽象的口号,而是党的自身凝聚力(内聚力)的内在动力和基本条件。十六大对党内民主作了极高评价,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党内民主,党就失去了生命力,那还有什么凝聚力可言呢?失去生命,党的肌体会肢解,党内凝聚力何在呢?因此,增强党内凝聚力必须而且要牢牢抓住党内民主建设不放,否则就是空话。
二是执政党的合法性。执政党的合法性是指,政党执掌公共权力,获得公众的广泛认同、认可。用我们传统的语言就是始终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关系,始终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
党的凝聚力,实质是党与群众联系、与社会联系状况的反映,关系密切程度的标志。党获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认同,是党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前提条件。我党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但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从政治学、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合法性问题始终存在,合法性危机的压力始终存在。执政前与执政后党的凝聚力的条件最大的变化,就是执政后既增强了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取利益的条件与可能,但也潜伏了脱离、远离人民的可能,有丧失党的凝聚力的可能,有可能成为与人民对立、对抗的利益集团。这是新时期执政党合法性——给予党的凝聚力的巨大压力,也是培育党的凝聚力的巨大动力。
保持执政党的合法性,即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认同、支持、拥护,首先要得到党内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可、认同,绝不能出现象苏共倒台那种状况——千百万普通党员、普通党员干部,对党的危急状况漠然处置、无动于衷。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得到人民的认可、认同,首先要得到党内广大党员的认可、认同。因为中共无论其数量还是代表性、分布性,都是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或叫人民意愿的缩影,得到千百万党员的认可、认同的本身就是得到人民认可、认同的基础。从这一意义讲,执政党合法性转化为党内的“合法性”,归根到底是从党内民主中获得。党的凝聚力,是千百万党员享有党内民主的结果,也是社会上民主政治的榜样和判断的依据之一。
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的巨大动力。市场经济特点是千百万个平等主体,实行平等的等价交换,是彼此自主交换的经济,这就决定了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也是民主经济。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会产生民主要求,并希望民主政治建设和以民主建设为重要内容的政治体制改革与之相适应。而党内民主建设是民主政治建设、社会民主建设题中应有之义,而且是它的示范和先导。这一浅显而明白的道理,由于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条件下,却变得模糊或难以理解。因为计划经济体制是高度集权(中)体制,造成了党内民主与集中的严重失衡,而且把失衡当作正确的理念和制度。这种状况还在继续,例如党内的同志关系逐步被以“官本位”为核心内容的等级关系所取代;家长制、一言堂盛行,不同意见往往被压制甚至遭打击;党组织活动变得形式化,“空转”现象比较突出,相当部分党员、积极分子对基层党组织失去归宿感;权力和监督不对称,监督(无论是上对下,同级间,下对上,还是组织、机构、舆论等方面监督)软弱无力,腐败现象滋长蔓延。这种种现象,迫使党内民主本身(无论是体制上,还是内容形式上),都已深深感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这种压力。换种说法,党内越来越多的党员获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动力的鼓舞,强烈要求,与时俱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进而增强党内凝聚力。
二、加强和创新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凝聚力工程建设深化 党凝聚自己的党员、党组织,主要不是靠财富,而是让党员、基层组织成为党的主体,切实形成能保证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在有关党的一切重大问题上有最终决策权的体制、机制,即是说党的凝聚力建立在党内民主基础之上,党必定能凝聚党员,凝聚基层党组织。 据此,要全面地、逐步地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并设计总体框架和实施步骤,使凝聚力工程建设确立在新的政治基础之上。
1、健全、完善党内的组织构架 长期来党内的组织构架存在缺陷,使党内民主变得不完整。《党章》规定得很明确,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但实际运作、操作上,这一点是被忽视的,最高权力机关在开完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委员会以后,便停止了活动,使一届之中,最高权力机关长时期缺位,使新一届委员会无法向选举产生它的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负责、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检查,包括对本届委员会重要人事变动,不再履行相关民主选举和民主程序。
第一,组织构架中另一欠缺,委员会功能不全。基层委员会有分工但不切实履行职责,功能萎缩,把绝大部分工作交由专职书记(正副)承担。地方级委员会分工不明、委员数量又多,列入全委会权力不太多,长期来权力委托予书记或常委会,久而久之委托授权、委托代理变成最高权力机关。
第二,组织构架中,负责人和委员的权力和工作责任制不健全,权力、责任、义务不配套,权力明确而责任、义务规范不明确、不具体。
因此,有必要:
一、使党代会(党员大会)经常化、实体化,履行起最高权力机关的责、权。当然,实际工作要分步推行,先下后上,先试点,逐步扩大试点,再全面推开,并对其权力、职责、程序等形成制度。
二、健全委员会功能,明确分工、明确新的历史条件下委员的岗位职责。应有恰当的形式报告工作,接受党代会(党员大会)和党员的监督,使委员会成为一个集体决策、整体运转的工作机构。总的是要强化委员会功能和委员会的职责,逐步改变其弱化、虚化的现象,防止书记的权力过分集中。民主集中制实施中,应让民主成分上升。
三、强调责任制,责、权、利配套,责任制明晰化。 2、完善党内领导体制
时髦语言是完善党内治理结构。总的趋势是党员、各级党组织主体化(不是客体化);是党内进一步民主化。党的负责人是党员委托的代表,不是党本身;党内领导体制不仅是精简、高效,更重要的是能激发党员、党组织的活力,逐步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分开。 决策——党代会、党员大会。部分决策权委托全委会常任制,分类(内容)分层决策制度。
执行——委员会(常委会)。
监督——党代会本身有监督职能,以及它选出的纪委。这样的党内领导体制都有一个处理党代会与上级党委、党代会与本级党委、这一级党委与上级党委、纪委与上级纪委的关系,这种构架需探索,形成规范制度。
3、完善选举制度 在和平建设时期,激发政治热情的机制之一是选举,这是公认的规律性现象。所以,凝聚力工程建设中,凝聚党员必须重视这一点。这里需要做的:
(1)各级组织把选举制变成常规,任命制度变为特殊和补充。因此,选举出来的一般不要轻易动,如果经常动,一是说明你的届期太长;二是人事方案不成熟。今后的党代会常任制须经过选举手续,则可减少变动。 (2)试行直选制。在基层试行不仅委员,而且书记(正副)直选制,使书记(正副)直接向全体党员(代表)负责,操作办法完全可以解决的。
(3)实行差额选举制、票选制。今后不仅委员,而且书记也实行差额选举。人头选举,不采取举手表决办法,实行票决(选)制,以扩大民主权利。
(4)实行秘密写票(投票)制。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5)实行党员自愿提名制。对党的负责人(委员会)候选人,允许广泛自下而上的提名。交流者则可以通过上级党委介绍推荐。内部人选均要考虑党员公认情况。
4、建立党员民主的运行机制 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有一套不可动摇的规范、程序。
(1)党内对重大问题、重要情况的通报制度。 (2)重大问题党内讨论制度。
(3)党内党员意愿(民意)的调查、了解制度(定期不定期)。
(4)党内民主测评制度。 (5)重大问题党内表决制度。
在高层次党的领导机关,还应实行重大问题听证会制度,建立滚动式的决策预案(供党内讨论),建立思想库制度等等。这样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才有制度保证;党员是党的主体,首先不是客体(教育的对象,行动的“工具”),才有制度保证。党内“三先”(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才能变成实在的东西。党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才有坚实的基础。如此,党内凝聚力将会极大地增强。
三、自觉确立党员、党员干部在党内民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激发开展凝聚力工程建设的活力
搞党务工作的同志,普遍有一个困惑,认为现在党内缺乏一种热情,不愿做党务干部,不愿做党的工作,不愿尽党员的义务……。不知道现在党员怎么啦?!其实这与我们在一些问题上认识片面性有关,影响着党员(干部)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其中有两对重要关系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一个是单位人与社区人、社会人。一个是经济人与政治人、政党人。
第一,单位人与社区人、社会人的关系。计划经济体制下,按照当年的理论指导和模式,整个社会是个大工厂,公有制占绝对统治(近98%),几乎所有的人在公有制单位工作和生活,单位不仅是经济或事业单位,也是执政的基础、政权的延伸,政治、经济、社会等功能合成一体,单位是这个人的全部空间,时间也占了绝大部分,做好单位工作也就履行好了生产职能、社会职能、政治职能,对党员的要求,变成八小时工作做好了就是优秀党员,党就有了凝聚力,就能凝聚群众。凝聚群众的榜样也就树立起来了,因为群众也在这种模式中生活。 但从计划经济转到市场经济后,社会结构、产权结构变化了,社会生活出现了五种多样化的变化,出现了单位人到社区人、社会人的变化。但对这些变化,这几年人们往往从空间上、身份上去理解,没有看到内含深刻变化,这变化对党来说,还包括党员要做的社会工作,党组织要发挥的社会功能。这是执政党在多样化的社会中,必须通过党员和组织联系社会、影响社会、凝聚社会。长期来,在党内往往是单位党员意识强、社会意识弱,加上党员谋生是靠单位,又强化了这一状况。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五个多样变化的进展、社会和社区的发育,执政党影响、引导、领导社会的功能突出来了,党员作用于社会的职责和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那党员影响社会、作用社会的积极性哪里来,动力何在?
这主要是组织上确立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主体意识,党员增强主体地位意识,否则怎么去做一些不拿钱、没回报的事呢?一句话,市场经济发展,开放性社会的发育,党、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的功能分离后(过去是党政合一,政企、政社等等不分)党有一个支持、引导社会发育,发挥凝聚社会的功能,把握社会发育的政治导向。因此,单位人变为社会人、社区人,对党员来说,内含着履行党员的社会功能,发挥凝聚社会的职责。要把义务变为行动,极重要的是确立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增强主体意识,以此来加强党内的民主建设,进而凝聚力工程建设才有活力。
第二,经济人与政治人关系。过去年代,强调政治人、政党人,忽视经济人的功能、作用,政治挂帅,纲举目张,有一种政治人过分扩张,上“虚火”的状况,产生了特别高涨的所谓政治热情。这种政党活动、政治热情是不正常的,也难以长期维持,也不是我们今天的衡量标准。
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后,经济人属性、功能凸现了,以至于掩盖了政治人的功能、作用,把政治人虚化了,甚至认为政治人是不应有的,不应存在的,是“空”的、“假”的,这些观点是片面的、误导的、有害的、错误的。以至实践中,一些党员把参加经济建设当作是一切、唯一的,放弃了党员另一重要特征政治人特征,导致缺乏政治热情,以至失去政治活力、动力,造成部分党组织内缺少凝聚力。 今天有必要澄清,并正本清源。在中国绝大多数人公认的一个公理,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引出另一结论,人是一种政治动物,这是与其他动物根本区别之一。所谓社会关系的总和,或者说人的社会性集中反映,就是政治性。这种政治性,保证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导向。因此,不因人们的认识片面、曲解,人的经济人和政治人属性始终存在,政治是经济的集中反映的真理不会消失。在目前的社会氛围中的某种片面性,人们片面追求财富积累的企求过程中,有必要强调一下,党员必须是经济人与政治人(政党人)的双重属性。所谓政治人指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承担政治任务,发挥政治作用,体现政治形象(为人民服务)。但是政治人功能的发挥,首先是把党内民主建设好、发挥好,他们是党内的主体、主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组织者。其次,党员应树立强烈的执政党的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因此,党员要特别忠于党的事业,政治信仰特别坚强,参加党不是谋取私利的手段,而是为中华民族振兴,为国强民富奋斗的战士。两者相辅相成,互为因果。两种属性片面强调一种,都会使党走上危险道路。但党内缺少民主,会使属性产生片面性,党内民主健全,两种属性全面发展,相得益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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