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范围 青浦区孕产妇(请务必在孕妇怀孕3个月内)
二、检查方法 检查以户口所在地为准,带好有效证件到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或地段医院)建册初查,接受孕产妇系统管理,以后每个月一次,查满24周后转接产医院检查;高危孕妇建册初查后直接转上级医院检查。
(来沪孕产妇以居住地为准,检查同上)
三、检查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