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报须知
 

办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办事程序:
  申报资料->受理决定->现场审查(监测)->审查决定->整改及复审->发证、领证
申报材料:
1、 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资格证明及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3、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文件。
4、 建筑设计的卫生审核资料或经营场所地形图、平面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
5、 主要设备和设施的资料。
6、 主要卫生指标监测报告。
7、 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8、 自身卫生管理组织、制度等有关资料。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定时限:
  2个月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沪价行(1996)第221号文件
接待时间:
  周一~周五
地点:青浦区外青松公路6189号(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内)
邮编:201700                电话:6971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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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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