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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浴室卫生的发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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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浴室应设有休息室、更衣室、浴室等,更衣室(包括兼作休息室)必须有保暖换气设备,更衣室每个床位不小于1.25平方米,走道宽度不小于1.5米;
2、高度应大于2.6米,设有气窗,气窗面积为地面面积的5%,并有良好的机械通风设施,在浴室的同一区域内配备相应的厕所,厕所内便器为蹲式,浴室顶应有一定的弧度,地面防滑防渗,耐酸耐碱,便于清洗和排除积水;
3、淋浴室采用不透水材料,地面坡度不小于2%,每5个休息床位设一个淋浴喷头,两喷头之间距离不小于0.9米,其间应有间隔,每十个喷头设一个洗脸盆,在池边上装有淋浴设备;
4、配备清洗消毒专间4平方米以上;浴室应配备上下身毛巾,配备物品消毒保洁设备;
5、浴室的更衣箱采用不透水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6、地下室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为公共浴室,新建、改建、扩建的浴室设池浴,必须安装循环式换水装置;
7、茶具用电子消毒柜或药物消毒,备有保洁橱,面巾、身巾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分开消毒,坚持一客一换一消毒,拖鞋用3%漂白粉澄清液浸泡消毒,修脚工具用无臭氧紫外线消毒;
8、浴室设有禁浴标志;
9、室内微小气候、空气质量等应符合卫生要求。(检验报告应事先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10、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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