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救护站招聘院前急救医务人员的公告
(2006年10月18日)
 

    上海市青浦区医疗救护站根据院前急救业务工作的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院前急救医务人员。
    1、招聘人数:院前急救医务人员6—8名。
    2、招聘条件:卫生类学校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
    3、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
    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内:大专学历工资900元,本科学历工资1000元。
    试用期满后:
    大专学历工资:1100元,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1200元,执业医师资格1300元。
    本科学历工资:1200元,取得执业医师资格1400元。
    今后加工资,根据国家增涨幅度,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定。
    (2)其他福利
    高温费、劳务费等根据工作情况另算。
    4、外省市户籍人员为其缴纳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符合办理居住证的,给予办理居住证,本市户籍人员缴纳非在编人员社保基金。符合青浦区卫生系统进编人员招聘条件的,经考核合格者,将办理正式进编制手续。
    5、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于2006年10月30日前寄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局人事科,邮政编码201700
    联系人:戚先生
    联系电话:021--69717376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局
2006.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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