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QB8201000-2004-001 2004年青浦区卫生工作要点 (2004年4月5日) |
 |
| |
|
200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实践《青浦区三年行动纲要》推进城市化建设的关键一年,2004年青浦区卫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上海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推进青浦城市化进程”的总体目标,以新的思路谋求卫生系统新的发展。
2004年青浦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启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注重机制体制创新,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坚持“科教兴医”战略,加强学科、人才建设;以建设健康城区为目标,全面提升群众健康素质。
一、全面启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一)加强非典和人感染禽流感预防工作
按照《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完善非典预警、疾病监测报告和信息收集工作。加强非典隔离留观室和发热门诊的管理,做好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和早期诊断工作,及时有效地识别、处置各类可疑情况。
按照《上海市预防和控制人感染禽流感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禽肉制品的卫生监督,做好人感染禽流感的疾病监测报告、健康教育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完善卫生监督体系
按照“政事分开,分级管理,综合执法”的要求,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完善卫生监督所综合执法职能,按卫生监督机构配置标准(包括基本装备、人员配置、技术设施配置、经费配置),建立与市卫生监督所功能对应的卫生监督网络,积极探索卫生监督垂直管理的新模式。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执法质量检查,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和能力。
2、完善预防保健体系
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的归口管理,加强区CDC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疾病预防网络建设,实施综合防治。继续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模式,强化政府的管理职能,加强网底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的综合能力。建立镇、区疾病预防控制动态信息与市级预防控制联网的制度,完善预防控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3、加快卫生信息指挥系统建设
卫生信息系统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拟在2004年建立青浦区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办公室,与市局同步建设医疗卫生单位的专用网络及数据中心,与市级网络和市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按《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业务数据资料。
4、加强医疗救治网络建设
以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为医疗救治中心,完成平战结合的30床传染病房建设,全区一、二级医院分批建成相对独立的传染病专用门诊(包括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和肝炎门诊)。
同时加快120急救网络建设,提高反应速度和院前急救能力。
(三)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青浦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青浦区区域卫生规划》,对公共卫生基础设施进行新一轮的改造。
1、新建六个重点项目
年内将启动扩建CDC(应急中心)、新建卫生监督所、救护站、30床传染病房、妇保所以及卫生信息工程建设,使我区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卫生需求相适应,改变公共卫生设施落后的现状。
2、按标准配置好硬件设备
根据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区县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和配置标准》、《上海市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和配置标准》等要求,年内将加大对公共卫生机构的硬件设备的投资力度,逐步达到配置标准。
二、注重机制体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医疗机构综合改革
1、实行卫生系统院(所、站)长任期目标制
按不同的单位性质、单位职能确定不同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由卫生局与各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和要求,制订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对院(所、站)长实行年终考核和任期考核,以体现职、责、权、利相一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的机制,改干部终身制为任期制。
2、完善劳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
在2003年《关于对不具备专业学历、规定职称等人员的处置意见》、《关于公立医院卫生机构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退岗休养和转岗工作,并逐步使内部退岗休养和转岗工作规范化。
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的用人制度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科学合理的分配方式和分配方法。
探索后勤社会化改革,有条件的单位可试行劳务外包的方式进行,如保洁、保安、保绿、洗涤、食堂等项目可向社会招标。
3、探索公立医院转制工作
根据市政府《关于本市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民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拟在条件成熟的公立医院中进行改制试点。培育公正、公平、开放、有序的医疗市场,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三、强化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继续加强基础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上海市医疗护理常规》以及配套文件,严格规范病历书写,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重点做好首诊负责制、三级查房制、手术审批制等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按市质控中心的要求,区各质控组对区内所属医疗机构进行质量跟踪控制。继续做好医疗护理质量督查工作,力争医疗护理质量有新的提高。
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严把医疗机构人员设备、新技术准入关。在医疗市场逐步放开的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监管,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门诊部)、私立诊所,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完善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工作以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为社区居民提供六位一体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不再新增诊疗科目,只设一级大科,努力向全科方向发展。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加强中医内涵建设。继续开展中医服务进社区工作,促使中医特色服务和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中医药临床科研中心医院要加强对达标中医科的领导,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切实加强中医队伍和中医专科建设。
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1、加强传染病预防工作
以肠道传染病、艾滋病和结核病防制等为重点,组织实施市卫生局制定的传染病防治中长期规划,将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2、落实慢病规划,做好慢性病防制工作
要进一步贯彻实施慢性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慢性病防治协调组织,落实社区防治管理措施,将慢性病监测工作纳入综合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慢性病监测系统。配合市卫生局研究探索环境与疾病、营养与疾病等的防治策略、防治工作重点和工作模式,逐步开展相关疾病的监测工作、意外伤害控制工作和人群膳食营养状况调查工作。
3、开展职业、营养、环境相关疾病的防制
要结合《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开展职业卫生档案建设管理和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加强对职业病防治重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技术指导,推动企业健康促进工作。
4、完善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加强精神卫生工作
要继续对《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的贯彻宣传、督导和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区疾病预防精神卫生分中心的工作网络,并开展创建精神疾病防治示范区工作。落实1个监测点,开展精神疾病和服务需求监测工作,落实重点精神疾病的报病和管理制度,将重点精神疾病纳入《精神疾病社区防治康复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加强执法监督,推进卫生依法行政
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要在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及卫生执法人员中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工作,全面领会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规范许可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2、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监督的各项工作制度。重点是加强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设,要进一步提高现场快速监测能力,提高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3、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着力推进“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框架”体系的建设。要把各项食品卫生管理监控制度落实到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管理,通过标准化、程序化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效率和食品卫生安全总体水平。
4、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以食品卫生、职业卫生为重点,切实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要按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年内开展10次左右“卫监行动”。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提高处罚率;要抓住大案要案不放,切实提高重大案件办案率;要兼顾一般,努力消灭执法空白点。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要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监管;要切实加强医政监督执法工作,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打击力度和对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的监管力度。
六、大力推进农村卫生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建设
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市及区《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深化农村卫生工作,继续调整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列入市府实事工程的华新、练塘、西岑、白鹤、青浦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新建工作。完成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站15个左右的改建任务,并对村卫生室进行改造。
继续做好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继续保持投保参与率,力争做到覆盖率100%,最大限度提高合作医疗参保率,实现合作医疗应保尽保。
对已改扩建完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六位一体”功能建设,开展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和老年护理等基层卫生服务,建立和完善家庭档案管理系统,年内要完成85%的建档任务,根据健康档案所提示的人群健康状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进行干预,对90岁以上老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每半年一次的上门免费卫生服务。
七、坚持“科教兴医”战略,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建设
要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加强学科建设,开展科研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中山医院青浦分院要利用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加强对重点学科建设,使之成为沪郊较有竞争能力的特色专科和学科。
2、开展医学科研工作。今年列入市级科研1项、区级科研8项,要加强对科研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要注重对疾病预防、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等课题的研究。对获奖的科研项目给予奖励,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3、加快人才队伍建设。要培养三支队伍,一是管理队伍,要以讲座、培训等形式,对管理队伍特别是院长进行政治思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培训;二是学科带头人和骨干队伍;年内要委派5--10人到境外接受培训,三是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要进行继续教育工作,派往上级医院进修,对镇村级机构的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培训,以适应“六位一体”功能的开展。
4、加快人才引进工作。对紧缺的专业和学科带头人要加大引进力度,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要在科研上、待遇上给予大力支持。并搞好人才梯队建设,着眼长远。在适当的时候建立青浦区卫生系统人才基金。
5、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年内组建医疗队,代表上海市支援摩洛哥完成医疗服务。
八、以建设健康城区为目标,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质
依照《区建设健康城区三年行动计划》中本局的任务及职能开展工作。
1、以全面提升市民健康水平为中心,围绕“健康社区、健康环境和健康人群”三项主题内容,完善健康基础设施,加强健康服务,积极倡导健康互助和提高人群健康质量,营造健康生活环境,扎实推进建设“健康城区”工作全面发展。
2、以人为本多方位加强宣传,切实把“健康城区”建设工作重心深入基层,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逐步规范公共卫生行为,引导和组织广大市民和全社会积极参与各项健康促进活动。
3、制订计划,采取措施,努力完成三年行动计划10个任务项目,2004年45%医疗机构建成无烟医疗机构,孕产妇死亡率保持至10万分之18以下,“五无”社区创建率达60%。市民的合理营养知晓率,市民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孕产妇保健知识普及达到规定的指标。
九、注重实效,巩固发展爱卫工作
1、继续抓好卫生镇村建设。重固、白鹤、金泽、等三个镇创建成市一级卫生镇;创建市级卫生村25个,创建区级卫生村10个;积极开展创建青浦区爱国卫生先进系统活动,年内建成4个爱国卫生先进系统;认真做好两年一度的爱国卫生标兵单位和先进集体、个人评选工作;对已建成的市、区级标兵单位进行质量跟踪,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提高。已经建成的等级镇、村,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坚持长效管理,在切实巩固好创建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和有序发展。
2、有效控制鼠与生物虫害。坚持经常与突击相结合,制订配套技术规范,按照科学、规范化的要求,认真开展春秋两季突击灭鼠活动和灭蟑工作,全面开展灭蝇达标活动,将虫害密度控制在最低水平。
3、巩固血吸虫防治成果
加强对重点地段的螺情监测,认真做好春秋季查螺工作,规范对外来传染病源的监测工作。认真做好苏沪五县(市)血防联防值班区工作,金泽、西岑、朱家角等镇,在认真完成镇自查任务的基础上,要做好与苏沪、浙沪的血防联防值班工作。
十、推进医疗保险工作,建立医疗救助制度
1、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确实做好医院的医保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严格规范用药范围和治疗项目收费,督促医院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住院、合理收费工作,搞好医保费用控制工作,医保事务中心做好市民的医保服务工作,对各乡镇的医保专管理的管理工作。
2、为小城镇失地农民和新成立的企业职工建立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使他们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能纳入社会保障系统。医保事务中心要为首批参保的3万余人做好保险工作。
3、对本区支周支边回沪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共625人,实行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工作,从4月1日起一级医疗机构开始使用《医疗互助帮助卡》,使弱势群体能享受到医疗救助带给他们的实惠。
十一、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1、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自觉支持和积极参与卫生改革和行风建设,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
2、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强上下沟通,分工整治,各负其责,完善制度,把业务管理工作与行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行风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对群众意见大而又纠正不力的医疗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一些影响恶劣的典型例子要予以通报曝光,并在评先、评议中予以“一票否决”。
3、坚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卫生系统要开展收受“红包”、回扣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对药品、医疗器械和基建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进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管理。不准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给予的回扣和变相回扣的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
4、窗口服务单位要围绕“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办好一系列便民、利民的实事,要在卫生系统内率先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推行首问负责制,“一门式”服务、“一口清”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执法程序,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
5、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工作,认真做好药品价格、医疗收费和医疗质量网上公示“公示制”、住院费用“一日清”工作。要充分发挥社会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各医疗单位和承担执法职能的单位都应建立社会行风监督员队伍,组织活动并形成制度。
十二、继续做好其他工作
1、献血工作。宣传《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完成市下达的献血指标。抓好采供血质量,确保用血安全。
2、妇幼保健工作。全面执行《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十五发展规划》做好计划生育手术点及产科质量检查。完成好妇女病普查工作。
3、要继续做好综合治理、档案、保密、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征兵、高校体检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