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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卫防〔2006〕164号 关于印发《青浦区卫生系统实施〈青浦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青浦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青浦区卫生系统实施〈青浦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青浦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青浦区卫生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青浦区卫生系统实施《青浦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 《青浦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方案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实施《青浦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青浦区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是为青浦区社会发展和经济腾飞注入生命和活力的重要举措,是青浦区建设绿色青浦,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全面完成和达到“十一五”儿童和妇女发展规划中有关健康和保健的目标是本区卫生系统一项重要工作。“十一五”期间妇幼卫生工作将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抓手,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全面推进妇幼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努力实现我区妇女儿童事业的新发展。
一、“十一五”儿童发展和妇女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
(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出生缺陷儿发生率
<9‰
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
>90%
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
>90% 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筛查率
>90%
(二)保障孕产妇健康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包括外来孕产妇)
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10/10万
外来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20/10万
户籍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100%
外来人口孕产妇保健覆盖率 >90%
户籍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85%
户籍人口高危孕妇管理率
100% (三)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围产儿死亡率
<7.5‰
婴儿死亡率
<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 (四)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母乳喂养率
≥80%
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
≥95%
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
≥98%
1岁以下婴儿贫血患病率
≤6%
肥胖儿童发生率
≤10% (五)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15岁儿童牙周健康人数百分比 ≥40%
小学生龋齿填充构成比
≥30%
儿童视力不良新发病率
<6% (六)保障妇女基本卫生服务
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包括两年一次的妇科检查),使女性平均期望寿命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加强区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
根据区政府儿童发展和妇女发展规划要求,卫生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制定相关政策,落实目标管理,确保预防经费的投入,调整卫生经费投入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对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保证妇女儿童能获得优质的生殖健康服务,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和功能定位
进一步规范我区妇女儿童管理,建立可持续的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以社区为基础的“条抓块管,条块结合”的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运行模式和服务网络。继续加强社区妇幼保健门诊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 区妇幼保健所和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妇幼组要不断拓展服务内涵,创造条件提供孕产妇保健,开展生殖健康、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社区妇幼保健指导等服务。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深入基层和家庭,强化保健服务的意识,为妇女儿童提供孕产妇系统保健、0~6岁儿童系统保健、五官保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咨询等服务内容。设立知情选择咨询室、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父母学校,为社区妇女儿童提供生殖健康教育与保健服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调整功能定位,将妇女儿童列为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服务的重点人群。
(三)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开拓妇幼保健新项目
为保障“母婴安全”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围产儿的死亡率,重点是加强产科质量的管理。我局将逐步完善产科质量质控方案,加强产科质量的质控和督查工作。各基层医院在做好早孕登记和提高孕12周孕产妇建卡率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指征及时转诊。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朱家角人民医院两个产科点的建设,加强产科抢救的“绿色通道”,推广导乐陪伴分娩和无痛分娩技术,遵守工作规范,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降低剖宫产率。在妇幼保健方面要拓展儿童心里咨询、儿童听力障碍筛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以及出生缺陷监测等新项目、新技术。
(四)加强婚检工作,提高妇女儿童系统生殖保健服务能力
婚前保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保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打破常规模式,逐步建立多部门联合、流程合理、人性化、服务便捷的婚前保健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我区婚前保健咨询率和出检率。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助产技术服务许可制度。开展生殖保健知识培训、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的指导,建立并完善紧急避孕、不孕不育、性传播疾病防治门诊;提倡母乳喂养,指导家长学校合理平衡膳食,逐步建立对肥胖儿童营养监测,提高儿童发育水平。大力开展女童保健、青春期保健、婚育保健、更老年期保健、妇女病和性传播疾病的防治知识普及工作。
(五)夯实网底,加强学生健康监测和牙眼病防治
进一步梳理本区学生健康监测和牙眼病防治工作职能,将涉及临床的普查普治工作职能从区疾控中心归口到各一、二级医疗机构,并形成点面结合的普查普治工作模式。区疾控中心应加强指导、培训、质控和资料的汇总分析。各医疗机构应规范操作,确保查治质量,并进行内部质控。同时,卫生局牵头区疾控中心和二级医院成立相应的质控组(协作组),加强对学生健康监测和牙眼病防治工作的质控和指导。
(六)加强外来孕产妇和儿童的管理
加强对居住地外来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使外来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基本的保健服务,进一步提高外来孕产妇系统保健覆盖率和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提高我区流动人口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水平。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深入外来人员集居地,做好对外来孕产妇的健康教育。掌握辖区内外来孕产妇、儿童的基本情况,做好建册登记随访工作。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督促产前检查、落实住院分娩,进行一次产后访视,并指导外来婴幼儿的监护人做好婴幼儿的预防计划免疫工作。接产医院要协助计生委做好外来孕产妇的生育通报工作,并将现居住的外来孕产妇纳入上海市孕产妇保健服务范围。
(七)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加强监管,对违反母婴保健法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坚决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从事计划生育技术、非法接产服务的医疗行为,确保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和安全。加强对艾滋病、性病、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将妇女儿童的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三、组织实施
贯彻妇女发展和儿童发展规划是区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区妇儿委的指导下,卫生系统要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积极配合认真实施,努力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对基层分解指标进行监督、评估和指导,使有关监测统计各项指标得到落实。 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在职责范围内,围绕工作重点,采取积极措施,分工协作,努力做好实施《规划》和《方案》的各项工作,每年3月底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四、监测与评估
我局将组织由卫生行政、有关专家等方面人员组成实施方案监测评估小组,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充分利用本区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发挥在实施两个《规划》监测评估中的作用,加强监测工作中的质量控制,对有些重点指标、难点指标进行专项调查分析原因,提高监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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