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卫办〔2008〕1号 关于转发《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上海市卫生局沪卫规财〔2007〕46号"关于转发沪消联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平安。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局 二○○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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