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开展医疗机构家庭病床医疗废物处置督查
(2008-07-15)
 

    根据市卫生局和区卫生局的相关工作要求,依据《上海市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由青浦区卫生局组织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对我区开设家庭病床的11家医疗机构关于家庭病床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目前我区共开设家庭病床253张,随机抽查58份家床病史,查见4份病史有注射、补液等医嘱(其中2位病人在家补液、2位病人在医院补液)。上门调查20位家床病人,现场均未查见医疗废物产生。10家医疗机构未建立家庭病床医疗废物管理制度;9家医疗机构未查见家庭病床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记录。通过询问了解,各医疗机构家庭病床以指导用药业务为主,基本上不开展注射、补液等业务,医疗废物产生较少,偶尔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务人员及时带回本医疗机构统一处置。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向各医疗机构提出了整改要求。

(青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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