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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招聘派遣人员的公告 (2008-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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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为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为了提高本区的医疗救护的能力,缩短急救响应时间,按照市府实事工程建设的要求,根据青府办发(2007)15号文件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驾驶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1、具有青浦区常住非农户籍;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熟悉上海道路状况,有驾驶执照(B级及以上驾驶执照),5年以上驾龄。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二、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公告,现场直接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请携带学历证书、户口簿、驾驶执照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5日 (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青浦区医疗急救中心2楼会议室(青浦区华科路550弄1号楼,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北面)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按1:2的比例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交通法规和基本急救知识。
四、合同期间的待遇
笔试、面试合格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由人事局人才中心签定,再派遣到急救中心工作),一般为1-3年。合同期满后继续派遣的,办理续聘手续,不再续聘的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间待遇:高级工,年薪29000元左右;中级工,年薪23000元左右;初级工,年薪20000元左右。上述工资标准原则上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指标,每二年确定一次。
青浦区卫生局 2008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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