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卫办〔2008〕137号 关于转发《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上海市卫生局沪卫规财〔2008〕45号《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对上次在安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抓紧落实整改,在未落实整改措施之前加强人防、物防等措施,以确保各单位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 特此通知。 附件:沪卫规财〔2008〕45号
青浦区卫生局 二○○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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