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 控制院内感染
(2008-08-19)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消毒管理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1995)、《消毒技术规范》(2002)等规章、标准,根据市卫监所和区卫生局的工作要求,区卫监所对辖区内13户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共采集环境空气样品23件,有22件环境空气样品细菌总数符合要求,合格率95.7%;采集物体表面涂抹样品73件,细菌总数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指标均符合要求,合格率达到100%;采集工作人员手涂抹样品131件,其中有119件样品细菌总数符合要求,合格率90.8%,金黄色葡萄球菌指标均符合要求,合格率达到100%;采集使用中消毒剂样品22件作细菌总数检测均符合要求;采集使用中消毒剂样品23件作有效浓度(定量)检测均符合要求;现场对使用中消毒剂样品50件作浓度(定性)检测均符合要求;对25盏紫外线灯照射强度作检测均符合要求。
    通过这次监督抽检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的监督管理,具体了解了医疗机构消毒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一些卫生安全隐患,对预防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发生起到了有效促进和推动作用。

(青浦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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