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卫办〔2008〕157号 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上海市卫生局沪卫规财〔2008〕56号"关于转发沪安委办《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沪卫规财〔2008〕56号
青浦区卫生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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