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8303000-2008-021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婴幼儿奶粉事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8年09月27日)
 

青卫办〔2008〕158号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婴幼儿奶粉事件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医疗机构:    

    现将上海市卫生局沪卫办〔2008〕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婴幼儿奶粉事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沪卫办〔2008〕43号

青浦区卫生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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