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局是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卫生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沙埭浜路32号,内设5科3室,即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增挂信息科牌子)、人事科(增挂退管会牌子)、计划财务科、医政科、疾病预防科(增挂卫生监督科、应急办公室牌子)、法制科、初保办公室(增挂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牌子)。
至2009年底,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39所,其中区政府直属医疗机构1所(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区卫生局所属机构25所(包括二级综合性医院1所,二级中医医院1所,专科医院2所,区医疗急救中心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家,其他卫生机构10所),民办医疗机构22所,私立诊所23所,企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39所,村卫生室228所,其他一级综合性医院1所(青东农场医院)。
2009年全区卫生部门核定床位数1630张,实际开放床位1961张,床位使用率75.93%。全区期望寿命81.71岁,婴儿死亡率3.27‰,孕产妇死亡率13.45/10万;全年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115.74/10万,继续控制在历史较低水平;免疫接种449370人次,其中接种甲流疫苗50135人次。各类卫生监督检查4180户次,对各类违法行为立案613件,处罚597件,累计罚款金额30.836万元。全年卫生部门门急诊诊疗总人次数326.46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9.39%;全年出院病人数37149人,比去年同期增长4.83%;病床使用率75.93%;手术11384人次。 至2009年底,全区卫生系统共有在编人员3143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为2579名,其他技术人员180名。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96名,中级职称936名,初级职称1547名;研究生学历83人,本科学历840人。 青浦区卫生局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坚持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满足青浦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区域内居民健康水平,实现青浦卫生事业的全面有序发展,为青浦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青浦卫生事业建设与发展的远景目标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委提出的加快推进青浦城市化进程要求,到2010年,建立一个与青浦地区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综合卫生服务体系。该体系的基本构成为:以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为核心的青浦区域性医学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外围,围绕区域性医学中心展开,全面覆盖城乡地区的综合性医疗服务体系;以发展重点特色优势项目为主的中医学科体系;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传染病防制为重点的城镇两级疾病预防保健体系;以综合执法为特征的强有力的卫生监督体系;以现代化、网络化为标志的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