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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局是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卫生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沙埭浜路32号,内设5科4室,即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医政科、疾病预防(卫生监督)科、法制科、医疗保险办公室、初保办公室。
2007年,全区拥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19所,其中区卫生局所属25所,包括二级综合性医院2所(中山医院青浦分院、朱家角人民医院),二级中医医院1所,专科医院(所)2所(区精神卫生中心、区妇幼保健所),区医疗救护站1所,一级综合性医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所,其他卫生机构9所(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麻风病防治所、区卫生学校、区血站、区卫生工作者协会、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区卫生实业有限公司、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中心);民办医疗机构18所;私立诊所21所;企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27所;村卫生室228所;其他一级综合性医院1所(青东农场医院)。
2007年底,青浦区卫生系统共有在编人员2958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为2348名,其他技术人员193名。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94名;中级职称中人员809名;初级职称技术人员1445名,其中师级职称人员1065名,士级职称人员380名。卫生技术高级职称中,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59人,大专学历34人;中级职称卫技人员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165人,大专学历437人,中专及以下学历204人;初级职称师级卫技人员中,研究生学历10人,本科学历185人,大专学历382人,中专及以下学历488人。
2007年全区卫生部门核定床位数1630张,实际开放床位1791张,床位使用率77.61%。卫生部门全年诊疗总人数251.25万人次,其中门急诊250.44万人次。2007年全区卫生部门各医疗机构急诊抢救10194人次,手术总人数9904人次,手术诊断符合率99.48%。
青浦区卫生局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坚持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满足青浦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区域内居民健康水平,实现青浦卫生事业的全面有序发展,为青浦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青浦卫生事业建设与发展的远景目标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根据区委提出的加快推进青浦城市化进程要求,到2010年,建立一个与青浦地区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综合卫生服务体系。该体系的基本构成为:以中山医院青浦分院为核心的青浦区域性医学中心;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外围,围绕区域性医学中心展开,全面覆盖城乡地区的综合性医疗服务体系;以发展重点特色优势项目为主的中医学科体系;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传染病防制为重点的城镇两级疾病预防保健体系;以综合执法为特征的强有力的卫生监督体系;以现代化、网络化为标志的医疗急救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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